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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建在地下层!山东就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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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促进我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山东省民政厅近日起草了《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新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和使用(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促进我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山东省民政厅近日起草了《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新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和使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修改后的意见和建议可于2021年8月12日前反馈至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办公室。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类城镇居住区,如全省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安置小区、经济适用房,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规范规划建设老年社区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于面积较小的居住社区,可规划多个社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单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50平方米。
“山东是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山东省是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老年人对社区养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这就要求我们抓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转移和使用管理。”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宋昆介绍,征求意见稿是在充分吸收各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厅等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设区的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制定转移方案时,应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模、设计标准等为建设标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并明确规定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提供范围和标准以及竣工后免费出让。合同”。列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供应前提条件,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建成后无偿移交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产权,归社区养老机构所有。政府。
在老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本要求草案按照《老年护理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和《社区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建设。长者日间护理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宜设置在有无障碍设施的建筑物较低楼层;建筑物二层(含二层)应安装无障碍电梯;不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夹层楼层。同时,与污染源、噪声源、危险品生产、储存区域保持合理距离,确保设施环境安全。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将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项目竣工验收范围。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提出复验申请,有关验收部门再次进行验收。对未通过提供养老服务设施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完成综合验收备案。移交使用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自新建住宅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全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相关建设材料移交当地县级民政部门。部门免费,并签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转让协议。证书。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数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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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住宅设施》 网址: http://www.zgzzsszz.cn/zonghexinwen/2021/0809/1830.html